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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处、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埋头苦干,踔厉奋进。

一是抓牢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落实队伍人才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为争创下一批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不断推动党建、队建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加强检察人员履职保障和绩效考核,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二是助力法治通海、平安通海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做实。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防控体系。重视诉源治理,协同相关部门抓好最高检针对校园性侵、虚假诉讼、安全生产等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认真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通海建设。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严惩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助力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逃税骗税犯罪,注重分析税收监管活动漏洞和薄弱环节,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完善监管,促进严格执法。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依法彻查、追缴涉诈资金,坚决铲除黑灰产业滋生土壤。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深化司法理念更新,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增强系统观念,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完善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做好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工作,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20,692.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84,141.8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36,550.2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23,292.0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5,749.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9,041.86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748,123.29元,公用经费增加81,518.57元,项目支出减少820,6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684,141.86元,其中:本年收入9,638,731.86元,上年结转收入45,41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38,731.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9,041.8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520,692.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84,141.86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141.86元(包含上年结转45,4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9,641.8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624,000.00元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同时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791,255.65元,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280,167.64元,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81,518.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增加2,7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0,6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无上年结转资金且不含聘用制书记员经费624,000.00元和服装经费16,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888,559.3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24,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8,036.64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2,200.27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052.6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93.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7,800.00元,较上年增加107,600.00元,增长44.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 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4,000.00元,较上年减少4,800.00元,下降5.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4次,共计接待127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3,800.00元,较上年增加112,400.00元, 增长74.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 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800.00元,较上年减少7,600.00元,下降5.02%。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通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案件处理及时率达100%;案件办结率≥95%;认罪认罚适用率≥85%;检察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5%;政府采购率=100%,物管人员在岗率=100%,全院干警满意度≥95%。

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安排的临聘人员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保障政府买岗人员工资足额率100%;政府买岗人员政策的执行力100%;全院在职干警对政府买岗人员年度工作满意率≥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功能科目:是指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2,318.57元,其中:办公费213,066.17元,手续费600.00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55,000.00元,公务接待费8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00.00元,工会经费87,301.20元,福利费87,301.20元,其他交通费用431,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518.5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定额测算的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且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613,392.74元,其中,流动资产167,567.63元,固定资产23,328,5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7,435.21元,无形资产332,031.00元,其他资产77,834.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2,407.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3,7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2项,账面原值1,637,50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55.00元;资产使用收入16,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