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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对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职责: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负责其他应当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政治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切实增强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中央、省委、市委、澄江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澄江检察各项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澄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深化检察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支持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持续做深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以法律监督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加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价值追求。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坚持人民立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提起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种监督方式统筹发展、精准发力的法律监督格局。紧紧围绕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积极探索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有效方式,守护好澄江的绿水青山蓝天。

四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凝聚发展合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实现更高层次融合发展。把提升队伍素能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重点培养提升检察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制约与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在传承与发展中塑造富于感染力、生命力的检察文化,助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64,951.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39,951.3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2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44,342.31元,下降5.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地方财政保障的编外人员工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39,951.36元,其中本年收入8,239,951.3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39,951.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657.69元,增长0.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64,951.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39,951.36元,其中:基本支出7,659,95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57.69元,增长0.27%,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0.00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33,836.1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8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953.44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7.28元,主要用于检察院为干警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8,113.35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8,747.06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56.0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5,768.04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我部门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我部门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数量不低于500件;依法规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100%,群众来信答复及时率不低于95%;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100%;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做到应用尽用、规范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达95%

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行政人数3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单位人员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6,462.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988.90元,增幅8.08%,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663,681.72元,其中,流动资产528,174.30元,固定资产12,650,592.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2,565.00元,无形资产77,600.02元,其他资产4,7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7,01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943.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