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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部门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上体现检察担当

着力维护红塔区稳定。依法参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犯罪。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常见多发侵财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强边固防工作,着力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态势,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2.强化理念更新,更有力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侦查、裁判等问题,持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有效创新举措,通过办好每个检察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保障、可持续。

3.夯实自身根基,着力提升检察素质能力

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为一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整改成果。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8,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32,039.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91,140.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40,899.2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2,467.08元增长3.27%,主要原因分析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740,000.00元,预算用于新增本单位新办案区运维保障支出,上年结转资金增加74,689.4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91,140.23元,其中:本年收入15,953,859.74元,上年结转收入137,280.4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53,859.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567.86元增长8.58%,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调整导致人员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328,899.37元,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13,569.47元,检察监督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844,689.49元,均因检察业务开展和机关运行需要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32,039.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91,140.23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3,859.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878.37元增长2.96%,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调整导致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257,280.4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44,689.49元,增长205%,主要原因分析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本单位新办案区运维保障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499,987.7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445,280.4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9,266.8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90.54元,主要用于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5,807.1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7,912.7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84.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8,410.56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6,2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下降6.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38.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52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三公经费接待标准和范围在对比上年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基础上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6,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申请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共计120,000.00元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考虑检察业务实际,为保障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办案业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顺利开展而必要的运维成本保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维护司法公平,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保障保证司法工作正常开展率100%,侦察纠违案件回复率≥95%群众对检察司法业务的满意≥95%,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95%。

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安排的临聘人员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做好本部门2024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资金保 障发放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完成司法救助金发放保证本部门全年正常运转,保障政府买岗人员工资足额率100%政府买岗人员政策的执行力100%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14,800.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569.47元增长6.6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1人,一般公用经费和交通补贴增加按工资总额比例提取的工会费、福利费等随着基数变化而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3,549,489.58元,其中,流动资产3,119,940.77元,固定资产30,020,425.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32,012.31元,无形资产19,377,111.1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2,33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