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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踔厉奋发、开拓进取,全力推动通海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持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检察履职。

二是以更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对标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更大力度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着力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公安侦查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双向提升。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意识,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坚持质量优先,精准规范,注重诉的功能,敢于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三是以更优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使命,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政策,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常态化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犯罪、洗钱犯罪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更加有力服务保障通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办好涉农检察案件,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统筹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服务通海绿色发展“组合拳”。

四是以更好检察履职助力更高水平法治通海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持续强化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守护人民群众的“菜篮子”“钱袋子”。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做实。加强对命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坚决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助力平安法治通海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65,21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90,263.4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74,950.2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44,521.5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其他收入减少161,60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6,121.54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55,856.72元,公用经费增加95,674.82元,项目支出增加4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90,263.40元,其中:本年收入10,490,263.4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90,263.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6,121.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增加1人,且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355,856.72元,公用经费增加95,674.82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执法办案补助4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65,213.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90,263.40元,其中:基本支出9,890,263.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531.5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且职务职级晋升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1,921.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207.0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5,351.01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377.11元,公用经费增加95,674.82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执法办案补助4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760,155.6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039.6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4.04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5,826.83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7,020.05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4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7,377.11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800.00元,下降49.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5次,共计接待87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6,800.00元,下降59.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6,800.00元,下降25.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5%;政府采购率=100%;物管人员在岗率=100%;零星修缮(维修)及时率90%;全院干警满意度95%

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安排的临聘人员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保障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数9人;政府买岗人员工资足额率100%;政府买岗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100%;政府买岗人员政策的执行力100%;全院在职干警对政府买岗人员年度工作满意率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7,993.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674.82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预算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定额测算的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且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243,386.39元,其中,流动资产229,389.45元,固定资产7,899,20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7,098.67元,其他资产7,693.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4,801.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890.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5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5项,账面原值1,217,79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