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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峨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政治引领、把稳方向,在检察自觉中捍卫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履职尽责全过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中心任务之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真学真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能动履职中彰显检察力度。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二是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镇开展法治宣传。三是找准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守护民生、回应关切,在为民司法中传导检察温度。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检察为民初心,致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一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治和教育挽救并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二是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4.从严治检、锻造队伍,在强基固本中历练检察深度。一是深化能力素质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业务建检一体推进,扎实开展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专业化培训、实战化育才,全力满足办案人员对素质能力提升的需求。二是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积极推进“清廉峨检”建设,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检教育和检务督察,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峨山检察院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三是提升司法改革质效。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30万元,占总收入的98.10%;其他收入21.63万元,占总收入的1.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15元,下降3.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37元,下降2.74%;其他收入减少12.78万元,下降37.14%。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减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42万元,占总支出的84.29%;项目支出178.51万元,占总支出的15.7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15万元,下降3.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01万元,下降5.51%;项目支出94.16万元,下降34.53%;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7.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人均机关运行经费占用3.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支出,部门办案培训支出,办公用房修缮支出,业务装备采购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3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上年相比减少31.37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中央与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1%。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以及设备购置等检察事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安排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4万元,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万元,决算为12.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2.44万元,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万元,增长70.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保障日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5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0万元,固定资产1248.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我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二)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其支出和人数在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中反映,不反映在我单位的决算数据中,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检察监督: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