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通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着力点,坚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平等保护各种类市场主体并重,用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促进通海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向好。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洗钱及涉税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更加有力服务保障通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高质效检察办案。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予以从严打击。对轻微刑事犯罪,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宽”的教育作用。
(三)推动高质量法律监督。持续做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在提质量、增效果上来,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通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引领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干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培树和坚守高质效办案所需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引导检察官形成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严格依法办案的自觉。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同堂培训和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着力提升专业能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干警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43,852.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47,252.9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96,6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821,360.6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3,010.47元;二是非同级财政保障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和住房补贴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78,350.2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47,252.93元,其中:本年收入9,747,252.9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47,252.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3,010.47元,主要原因分析: 2024年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减少3人,人员经费减少661,869.72元,公用经费减少81,150.7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43,852.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47,252.93元,其中:基本支出9,147,252.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3,010.4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减少3人,人员经费减少661,869.72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41,04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567,109.5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3,830.0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2.84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5,111.85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231,390.67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28.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0,239.95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36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7,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6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车保有量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5%;政府采购率=100%;物管人员在岗率=100%;零星修缮(维修)及时率≥90%;全院干警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6,842.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150.75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预算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定额测算的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348,803.02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05.94元,固定资产7,129,53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6,160.5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4,58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9,668.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63,3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871.69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