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对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职责: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负责其他应当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稳检察工作前进方向;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三是聚焦高质效标准,坚定不移推动“四大检察”健康稳定发展;四是聚焦民生民利,坚定不移做实检察为民;五是聚焦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15,936.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15,936.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984.76元,增长0.5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15,936.12元,其中:本年收入8,615,936.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5,936.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5,984.76元,增长4.5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15,936.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15,936.12元,其中:基本支出8,035,936.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984.76元,增长4.9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54,972.5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42,08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1,294.56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0.95元,主要用于检察院为干警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484.05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250,416.16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4,837.90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00个,采购预算总额4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3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18.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7.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7.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数量不低于500件;依法规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100%,群众来信答复及时率不低于95%;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100%;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做到“应用尽用、规范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达95%。
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行政人数3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单位人员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009,224.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62.01元,增幅3.36%,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导致核定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825,791.83元,其中,流动资产258,967.39元,固定资产12,372,415.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565.00元,无形资产68,333.40元,其他资产51,510.7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7,889.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8,177.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