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网站首页      检务公开      玉检动态      检察活动      玉检风采      检务指南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财政信息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的利益。部门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答好民生“答卷”,持续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2、坚守宪法法律职能定位,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巩固拓展民事检察深度,精准监督民事执行和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检察实质性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监督,与法院、行政机关合力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加强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和线索移送,严肃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强化数字检察赋能,加大探索构建监督模型和成熟模型应用力度。坚持办案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强化案件公开听证,持续开展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4、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更加自觉坚定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事业守正创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17,340.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38,019.7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79,320.8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4698.87元,下降3.6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减少;二是落实贯彻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38,019.71元,其中:本年收入15,438,019.7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38,019.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53120.52元,下降4.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减少;二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是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含有上年结转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17,340.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38,019.71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8,019.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840.0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减少,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项目支出1,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办公办案区运维保障支出的目标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133,803.1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325,04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3,415.36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9.17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2,396.72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8,859.1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28.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83,328.0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00个,采购预算总额1,12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2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1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主要考虑检察业务实际,为保障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办案业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的顺利开展而必要的运维成本保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6,2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8.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部门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考虑检察业务实际,为保障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办案业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的顺利开展而必要的运维成本保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维护司法公平,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的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保障保证司法工作正常开展率100%,捕诉一体达标率≥95%,公诉案件年终结案率≥75%群众对检察司法业务的满意率≥95%,是否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显著效果。

(二)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安排的临聘人员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做好本部门2025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资金保障,发放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完成司法救助金发放,保证本部门全年正常运转,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出勤率≥95%,司法救助完成率=100%,开展普法、守法、用法等法律宣传次数≥30次,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3202.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97.60元,下降2.8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按工资总额比例提取的工会费、福利费等随着基数变化而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52836208.25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571.11元,固定资产2941224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32012.31元,无形资产19054222.09元,其他资产2268159.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328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8181.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6332.5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057155.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34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