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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处、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2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践行“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使命。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化监检协作配合,凝聚反腐合力。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积极推动全县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在全县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履职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力守护百姓食药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分级建立干预措施,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精准化,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凝聚检察力量,有力服务乡村振兴,以检察之力守护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做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以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与推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0443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0365.98元,占总收入的98.7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4073.70元,占总收入的1.2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0089.80元,下降7.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3032.68元,下降6.13%;其他收入减少247057.12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1.本年退休4人,调出两人,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2.上年我院开展听证室建设项目,本年无此类项目,且减少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经费较上年下降;3.本年县财政未拨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补助经费减少,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74078.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8911.21元,占总支出的83.47%;项目支出2095167.22元,占总支出的16.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7252.34元,下降7.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1225.36元,下降5.88%;项目支出减少296026.98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1.本年退休4人,调出两人,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2.年中有5名聘用制书记员离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3.上年我院开展听证室建设项目,本年无此类项目,且减少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8911.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17500.15元,占基本支出的8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1411.0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5167.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1503432.69元,主要用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需求保障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63153.53元,主要用于弥补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不足的检察业务经费。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528581.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秩序开展的日常安保、维稳运行支出,为检察核心业务的开展,提供司法后勤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0365.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相比减少813032.68元,下降6.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4085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8%。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基本支出和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活动支出以及业务装备购置和项目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年中追加第一、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年中增加3名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00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调出2人,退休4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36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完成年初预算的79.28%。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调出2人,退休4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调出2人,退休4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00.00元,决算为9120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098.93元,下降62.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00元,决算为8106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9%,完成年初预算的7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01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40.43元,下降2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58.50元,下降36.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858.50元,下降36.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20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098.93元,下降62.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00元,决算为8106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0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调度出差车辆,降低燃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数量,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440.43元,下降2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58.50元,下降36.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858.50元,下降36.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100%;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调度出差车辆,降低燃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3.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数量,公务接待费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外出办案、现场勘查、下乡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739.06元,比上年减少11400.43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浪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不含人员经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348803.02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05.94元,固定资产7129536.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6160.5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458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9668.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633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871.69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423.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743.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11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4111.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我院作为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附件1.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附件2.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3.2024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