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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负责其他应当由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当表率、做标兵。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华宁“一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保障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为绿色华宁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上当表率、做标兵。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积极参与区域治理,切实履行贯彻执行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职责,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安居乐业的法治需求。

三是深化法律监督,在主责主业上当表率、做标兵。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84860.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7509.63元,占总收入的98.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7350.69元,占总收入的1.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4362.09元,下降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8316.83元,下降7.63%,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起职业年金不再纳入各部门年初预算,由社保部门统一编报,导致本单位2024年预算中职业年金记实数锐减,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部门培训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96360.32元。其中:基本支出8361248.09元,占总支出的81.21%;项目支出1935112.23元,占总支出的18.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9862.09元,下降8.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7974.32元,下降9.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压缩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减少91887.77元,下降4.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部门培训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二是非同级财政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6124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6738.45元,占基本支出的8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509.64元,占基本支出的11.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5112.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1539147.47元,主要用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需求保障,具体支出为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印刷费、邮电费、办案差旅费、办公用房修缮支出、办案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支出。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45964.76元,主要用于弥补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不足的检察业务经费,具体开支为印刷费、委托业务费。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秩序开展的日常安保、维稳运行支出,为检察核心业务的开展提供司法后勤保障,具体支出为物业管理费、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750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上年相比减少838316.83元,下降7.63%,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66336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7%,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7%。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开展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第一、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二是年中增加4名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71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45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6658.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0068.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1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697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00.00元,决算为10570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65.52元,下降4.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0元,决算为99778.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9%,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59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6.48元,增长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62.00元,下降57.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62.00元,下降57.9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70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65.52元,下降4.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0元,决算为99778.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决算为5927.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96.48元,增长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2.00元,下降57.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62.00元,下降57.9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出差数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院案件办理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及相关县区院、联系村委会到本院执行任务、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569.59元,比上年减少69725.08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浪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不含人员经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468895.75元,其中,流动资产29457.50元,固定资产4471269.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68168.8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46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878.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750.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9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802.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750.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附件2.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3.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