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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坚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履职效能。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通海发展所需、群众所盼,聚焦通海经济发展及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办案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通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焦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强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力度,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强化数字检察赋能,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提升法律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度。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抓实“三个管理”,强化检察业务数据质效分析研判,加大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和反向审视力度,倒逼和促进高质效办案。抓实专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通过联合培训、结对带教、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案件庭审观摩评议等形式,不断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16,185.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17,585.8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98,6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72,332.9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上年度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本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步提高,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的配套缴费金额相应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332.93元,其他收入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17,585.86元,其中:本年收入10,217,585.8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17,585.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332.9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增加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上年度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本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步提高,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的配套缴费金额相应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16,185.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17,585.86元,其中:基本支出9,617,585.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332.9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增加2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上年度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本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步提高,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的配套缴费金额相应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493,770.6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0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7,219.61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9.30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8,370.17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5,039.84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350.95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1,625.39元,主要用于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0个,采购预算总额34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1次,共计接待6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均为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均为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一是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命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检察公信力。三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边境、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四是把“高质效”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方面各环节,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强化运行费用控制,保障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精准培训,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提高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0,155.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12.41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预算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定额测算的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规定,上年预算委托业务费为0.00元,本年预算委托业务费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89,516,9.51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66.55元,固定资产6,566,710.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558.22元,其他资产83,134.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3,63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2,825.83元。处置房屋建筑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6项,账面原值1,181,579.2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67.28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