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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法治玉溪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玉溪建设 

  坚持打击惩治、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56人,同比上升4.65%;起诉3304人,同比上升9.48%。突出打击重点,批捕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嫌疑人1200人,起诉2039人;批捕制贩毒品犯罪嫌疑人440人,起诉479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净化市场环境,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68人,起诉153人,如批捕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玉溪“百花草堂”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嫌疑人4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106人;排查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45件,监督移送刑事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促进美丽玉溪建设。 

  依法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在依法打击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采取教育挽救措施,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不批捕366人,不起诉268人。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制作调查报告405份;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对其中4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5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461件,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各环节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强化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责任制、“一体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办理控告、申诉和举报550件,对47件涉法涉诉案件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0件,复查息诉6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发放救助金15万元;两级院检察长接待来访53件,批办案件31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35件、民事行政案件息诉服判256件;处理集体上访2件。 

  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落实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措施,维护玉溪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缉枪治爆、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批捕涉枪涉爆、涉黄涉赌案件21件。批捕邪教类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12人。积极参与对校园、医院、城中村等治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活动,推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分析发案规律,针对存在的治安漏洞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1份,消除隐患,健全机制,促进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建设。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勤政 

  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3件117人,同比人数上升11.4%,挽回经济损失2763.92万元,其中:大案72件,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7人。查办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的市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石振武、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梅荣生、玉溪矿业公司大红山铜矿原矿长白加松等。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3件83人,其中:乡镇站所工作人员4人,村党支部书记9人,村委会主任7人。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2件15人。完善防逃追逃工作机制,追捕潜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人。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坚持有渎职必查、有侵权必办,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2人,同比人数上升10.3%,挽回经济损失795.04万元,其中:重特大案件22件23人,县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人。通海等三县检察院查办了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170余万元,通过办案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财产权益。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遏制职务犯罪、消除腐败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作用,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52次、案例剖析52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2件,均被采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6件,相关部门对3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提出防治对策形成年度报告10份,主动向党委汇报预防工作并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平县检察院制作的反映该县近几年来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案件的微电影《蜕变》,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优秀奖。峨山县检察院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依法监督诉讼活动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规范有效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依法监督立案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立案5件;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4件,公安机关全部作撤案处理。依法监督侦查活动。纠正漏捕62人,追诉漏犯91人,纠正遗漏罪行217件;书面监督侦查行为违法150件。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对交通肇事等15类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457人,法院采纳1254人;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51次;提出抗诉16件,法院已改判13件。 

  依法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注重各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完善公开听证、调抗结合等工作机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635件,提请、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29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31件,支持起诉7件,多元化监督格局得到优化和发展。 

  依法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完善派驻检察官教育谈话、检察官信箱和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申诉、控告、举报等机制,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纠正各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人;监督收监执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17人,2人为原处级干部。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2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8件14人,已全部交付执行刑罚。检察判决、释放证等法律文书13006份,发现刑期计算错误等93份。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84次,消除安全隐患83起,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思想、转作风,抓纪律、树形象,抓教育、强素质,抓基础、谋发展,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夯实公正司法根基。 

  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凸显。以各种教育活动为平台,着力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等,筑牢检察人员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打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的检察队伍。 

  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认真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深入查摆、整改“四风”方面和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新政新规,全面清理院内规章制度,或废止或保留或修改完善,新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打造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积极推进学历教育,注重素能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打造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全市检察人员拥有硕士学位和同等研究生学历64人,本科以上人员占91.2%。组织297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举办的岗位练兵和素质能力培训。坚持科技强检,注重建用并举,突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发了“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综合查询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实现一键式查询功能,查询信息条目6653次,检察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大。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 

  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与严格公正司法并重,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高度重视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采取侦查手段。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讯问活动实行全程、全面、全部录音录像。建立司法办案说情报告及通报制度,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检察环节办案活动网上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评查案件166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27件;接待律师阅卷和当事人查询731次。深化检务公开,正式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68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4条,公开法律文书99份。 

  接受外部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以走访座谈、书面通报、短信等形式适时向代表、委员报告检察工作动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逐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5条,整改后采取直接见面或信函方式反馈办理情况。规范律师会见和接待工作,听取辩护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意见85人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庭审观摩、案件回访、公开听证、法制宣传等,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 

  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构建“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和省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资金1181.6万元;市院投入298万元采购侦查、办公设备,投入264.5万元改造消防、安防设施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市、县(区)院“两房”建设迈出新步伐,市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红塔区院、易门县院中央投资916万元已到位;新平、元江县院已竣工验收。深入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着力提高基本素质、强化基层职能、完善基础保障。坚持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对口部门指导等制度,强化对基层院的指导帮助和教育监督;下派3名中层干部到基层院挂职,充实优化基层院领导班子;为基层院争取业务经费和办案补助190万元,支持基层院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高度重视检察对口援藏工作,主动做好援藏干部的选拔互派和资金援助帮扶。 

  一年来,玉溪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健康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需要;三是全市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基层院和部门工作还显落后,争先创优有较大压力;四是个别检察人员发生严重违纪,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要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围绕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以法治为引领,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为实现玉溪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水平 

  按照依法治国总布局,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制度机制;推进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等权利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司法内部办案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质量的全程监控,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二、打防结合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以争创全国“长安杯”和平安云南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着力做好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各项工作,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应对处置重大敏感涉检舆情和涉法涉诉案件,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决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预防工作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打好反腐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工作力度,有效遏止行贿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逃力度。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坚持把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作为侦查办案重点,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确保办案安全。落实“建用并举、更加突出应用”的要求,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诉讼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依法规范社区矫正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等工作。 

  五、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打牢发展基础 

  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把检察队伍和基层院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舆情应对能力。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两级检察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重要的大事来抓,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为重点,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坚持以信息化为主导,围绕业务需求和保密需要,稳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保密保障。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勤勉、务实的作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