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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1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玉溪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参与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19人,提起公诉2831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6件112人,挽回经济损失4337.04万元。 

  依法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45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94人;起诉“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832人。坚持司法办案与综治维稳相结合,深入推进平安玉溪建设,起诉涉枪涉爆犯罪73人,起诉毒品类犯罪422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4人。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案件29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人,发放救助金26.68万元,对不起诉案件及被害人请求抗诉案件进行答疑说理64件次,达成刑事和解54人。 

  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针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等严重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1人;查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4人、土地领域18人、涉农领域15人。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办乡镇站所、村支书、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32人。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活动,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件,其中市院查办的1起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已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受理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相关部门采纳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18件。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源头治理。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2件87人,渎职侵权案件14件25人,查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4人(其中正厅级1人),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11人。结合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发案领域、重点领域的专项预防,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开展预防调查41件,开展案例分析40件,制作预防报告16份,发出检察建议38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及专题讲座537场次,受教育人数15292人。通过提升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倒逼基层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通海县院推出了“通海民生在线”手机客户端。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运行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人。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见利忘义、失德失信犯罪,起诉11人;对涉案金额分别高达1015和5147万元的李秀琼、李洪萍两个集资诈骗案件严格审查并提起公诉;参与并认真办理了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的“泛亚”系列案件。 

  惩防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突出打击与保护并重,做到宽严相济,起诉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9人;对社会危险性小的轻微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21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红塔、通海、元江三个县区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构,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179份,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40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销案件34件;纠正漏捕44人,漏诉61人,纠正遗漏罪行7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47件次,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2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57人、不起诉226人;对量刑或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抗诉29人。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清理并收监执行5人;对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44件; 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23人,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34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436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9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88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5件。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着眼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不公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人、起诉8人。 

  三、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带队伍、抓规范、打基础,增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职业道德水准,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对上级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始终把纪律教育摆在从严治检的突出位置,强化检察人员的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以外,持续整治“四风”问题,防止“四风”反弹。 

  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为契机,利用红色资源实地开展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加强检察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26人次参加了高检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600余人次参与了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3人、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2人,24篇理论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采用或表彰奖励。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2016年,两级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铺开,198名检察官入额工作基本完成并进行了宣誓,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案件质量与规范化管理。全面推广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案件评查149件,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9份,督促整改180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司法办案水平。严格落实高检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配套专业化、智能化涉案财物保管设施,实现了涉案财物扣押、管理、流转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在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网建立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拓宽与律师、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渠道,听取律师和辩护人意见119件次。 

  强化基层基础和检务保障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运用与检察技术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服务办案为中心,以“智慧检务”建设为突破口,办理各类检察技术案件211件,为司法办案提供了侦查方向和定案依据。全面完成了移动办公平台的两级院统一部署,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了两级院同步通讯办公。以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为契机,发现和解决基层院在队伍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和对口援藏工作。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要求,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玉溪市院为扶贫联系点协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68.5万元。坚持以检察业务援助为中心,以检察干部人才援助为根本,选派4名业务骨干前往维西县检察院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挂职锻炼。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两会精神,逐条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印发两级院对照整改。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移动办公平台内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信数据库,通过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观摩案件庭审、道德讲堂等活动50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召开反贪污贿赂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人民监督员共监督 “七类案件”18件18人,参与检察机关各种监督活动60余件次。 

  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44条,公开法律文书1316份,发布职务犯罪及其它重要案件信息161条;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向公众发布检察工作情况2521条,各种报刊、杂志、网络发稿490条。主动与媒体沟通,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在改革中稳步推进、健康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市院和通海县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红塔区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院研究室被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确定为“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24个集体和122名干警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扬。这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履行检察职能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检察人员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理念和素质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检察公共关系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新突破,在主动与公众沟通、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市委 “生态立市、产业富市、创新强市、开放兴市、共享和市”五大战略,坚持以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围绕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破坏经济运行、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性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积极预防、严肃查办妨碍玉溪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涉及基层“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二、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逮捕案件审查机制,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和辩护律师意见,强化侦查机关社会危险性证明责任。以审判为中心改进司法办案,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和庭审指控作用,加大证据的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切实提升诉讼监督质量。继续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特别是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充分行使调查权,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活动。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授权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统一,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实际,健全办案组织形式,科学界定办案权限,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要求,整合基层院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和逐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的原则,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落实司法责任终身制,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司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检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和案后评查,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办案流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玉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