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检务公开      玉检动态      检察活动      玉检风采      检务指南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玉检动态
红塔检察:34.62亩林地损毁被判处刑罚——岂能以“绿”换“利”?
时间:2025-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红塔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杨某及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涉案某公司为开发农旅项目,与红塔区某村民小组签订租地协议。在明知租赁地块包含林地的情况下,该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审批擅自对涉案地块进行开挖平整。经鉴定,涉案地块中34.62亩土地性质为一般用材林,按林地管理,开挖行为已导致原有地貌发生改变,原生植被已被破坏,生态功能受损。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自愿认罪悔罪。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合并其他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单位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五千元。

各类市场主体项目开发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主动履行审批程序与环保义务;全社会应共同树立“敬畏自然、敬畏法律”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