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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案例入选云南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时间:2024-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助推全方位溯源治理”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秦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入选。


秦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

——串并案分析,斩断五个层级的毒品交易链

关键词

贩卖毒品 引导侦查 全链条打击 追诉漏犯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8日、2月4日,被告人朱某杰、白某两次将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小麻”)贩卖给王某武(另案处理)。同年5月24日白某将甲基苯丙胺片剂贩卖给孔某伟(另案处理)。

2022年2月12日、3月2日,被告人何某二、何某华两次将甲基苯丙胺片剂贩卖给王某武、孙某洪(另案处理)吸食。

2022年5月9日,被告人秦某接受李某(另案处理)请托,与孙某洪联络共谋后,在新平县扬武镇介绍孙某洪与李某达成毒品交易,出售甲基苯丙胺片剂约3.7克。

2022年10月25日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孙某洪等4人涉嫌贩卖毒品案时发现白某、何某华、秦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遂发出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要求新平县公安局将白某、何某华追捕到案并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将秦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核查。后在审查过程中又发现朱某杰、何某二涉嫌贩卖毒品犯罪,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又将二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新平县公安局。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该局先后对三人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诉讼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该案办理过程中,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细致审查在案证据,针对大量隐蔽的微信通联和转账记录,逐条比对、筛查,及时发现遗漏线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微信记录对应的证人证言和其他客观证据,构建强有力的指控证据体系。通过立案监督,成功追捕追诉5名被告人。2023年6月,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以被告人何某华、何某二、白某、朱某杰、秦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向新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宣判后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综合运用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线索移送等监督方式,紧紧抓住毒品来源、毒资走向两条关键线索进行串并案分析,抽丝剥茧、深挖彻查,梳理贩毒网络,及时发现漏罪漏犯。本案由审查起诉的1件贩卖毒品案件深挖出另外3起关联案件,由起诉4名贩毒人员到最终起诉了5个层级共9名贩毒人员,实现了全链条打击零星贩毒。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履职,彻底斩断毒品末端供应链条,成功堵截毒品蔓延渠道,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彰显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